原標題:認清7種裝修違約行為
昨日,省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針對近來房屋裝修投訴不斷增多的現況,特地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裝修房屋時一定要認清7種違約行為,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據省12315中心提醒,7種裝修違約行為主要包括:1、口頭承諾未寫入合同。12315提示:雖然《合同法》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書面合同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最好方式。
2、商家訂立家裝合同時,對裝修材料往往只填寫規格、數量、價格,很少填寫商品商標、質量等級等內容。12315提示:部分商家為獲取更高利益,雖向消費者口頭承諾使用高質量的裝修材料,在裝修過程中卻常常以次充好,使得消費者花了高價并未購買到對應品質的商品。
3、延期交房時拒不支付違約金。12315提示:違約金可由雙方協商確定,一旦發生糾紛,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約定的數額執行,根據規定,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都可以參照實際損失調整,高于實際損失的30%,需要適當調低,而低于實際損失的,則可以主張參照實際損失調高。
4、經營者在訂立銷售合同時,要求消費者預先交付超過法律規定數量的定金。12315提示:《擔保法》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所以只要消費者支付的定金數額超出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就視為預付款,可要求商家退回。
5、消費者支付定金后對設計圖紙不滿意,要求退還定金被拒絕。12315提示:定金是主合同的附屬品,基于主合同產生,對于先支付定金再確定設計圖紙的狀況,應在合同中約定可撤銷合同的情形,比如設計圖紙不滿意可撤銷合同等。
6、業主向房開商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裝修保證金,雖未違規裝修,但商家拒不退回保證金。12315提示:目前尚無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收取裝修保證金,實際上是由業主和房開商或物管公司協議繳納,業主如果沒有違規裝修行為,可以尋求消協或工商部門幫助退回保證金。
7、房屋驗收后出現漏水、墻紙脫落等問題,商家拒絕處理。12315提示:業主驗收合格后,裝飾裝修企業應當出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質量保修書,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兩年,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衛生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