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
《山東省太陽能集熱系統財政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申報范圍。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基礎教育學校, 公共醫療衛生機構,敬老養老機構。
第七條獎勵標準:
(一)基礎教育學校日產熱水每噸補貼7500 元,其他院校日產熱水每噸補貼4500 元。同一個校區只能一次性享受財政補貼且最多不超過120 萬元。
(二)公共醫療衛生機構日產熱水每噸補貼4500 元,同一個院區只能一次性享受財政補貼且最多不超過100 萬元。
(三)敬老養老機構日產熱水每噸補貼7500 元,同一個院區只能一次性享受財政補貼且最多不超過100 萬元。
濟南市:《濟南市關于加快太陽能光熱系統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進程
(一)大力推廣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全市縣城以上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12 層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必須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并與建筑進行一體化設計與施工。鼓勵12 層以上高層住宅安裝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鼓勵具備安裝應用條件的既有公共建筑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政府機構建筑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建筑要帶頭使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對具備條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在不影響建筑物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安裝符合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的太陽能光熱系統。增加太陽能光熱系統視為改建工程,須按有關要求進行安裝施工。房地產開發公司或住宅小區物業公司要積極為居民用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創造條件。
(二)積極推進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在全市城鎮推廣普及太陽能光熱系統一體化建筑,鼓勵和扶持單位、個人安裝使用太陽能照明系統、供熱系統等太陽能利用系統,并在有條件的公共建筑建設太陽能采暖、制冷、光伏、光導采光等太陽能利用系統的示范工程。開發標準化、通用型太陽能光熱系統組件,進一步擴大太陽能在建筑方面的應用領域,強化太陽能產品與建筑的結合程度,增強安全性與美觀性。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管理,切實抓好太陽能光熱系統的建筑應用,將太陽能光熱系統作為建筑設計的組成部分,與建筑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青島市:《青島市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第三十五條本市新建十二層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實行集中供應熱水的醫院、學校、賓館、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建設單位應當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技術設計,并按照相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配置太陽能熱水系統。對因規劃、技術等原因不能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應當由規劃、建設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并向社會公布。
泰安市:《加快太陽能光熱系統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
縣(市、區)政府駐地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12 層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必須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并與建筑進行一體化設計與施工。鼓勵12 層以上高層住宅建筑逐步采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具備安裝應用條件的公共建筑,應當率先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政府機構建筑和政府投資建設的建筑要帶頭使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對具備條件的既有建筑,在不影響建筑物質量與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安裝符合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的太陽能光熱系統。
濱州市:《濱州市加快太陽能光熱系統推廣應用的意見》
全市縣城以上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12 層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必須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并與建筑進行一體化設計與施工。鼓勵12層以上高層住宅建筑逐步采用太陽能光熱系統。
威海市:
自2009 年1月1日起,凡新建的實施集中供應熱水的公共建筑(醫院、賓館、酒店、學校、辦公、游泳池、公共浴室等),應全面推廣應用太陽能集中供應熱水系統;對已建成或在建的公共建筑實施集中供應熱水,鼓勵增設太陽能熱水系統。威海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住宅小區的十二層以下的居住建筑,全面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和施工;十三層以上的居住建筑,采取試點形式推廣。2009 年底,試點建筑面積應達到新開工同類型居住建筑面積的30%以上;2010 年底,試點建筑面積應達到新開工同類型住宅建筑面積60%以上。榮成、文登、乳山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多層居住建筑,全面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相結合設計和施工;高層居住建筑,2009 年底試點建筑面積應達到新開工同類型居住建筑面積的30%以上,2010 年底試點建筑面積應達到新開工同類型居住建筑面積的60%以上。
煙臺市:
全市縣城以上城市規劃區內新(改、擴)建的12 層及以下住宅建筑(包括別墅),必須應用太陽能熱水器;新建12 層以上高層住宅建筑,太陽能熱水器應用比例要達到總戶數的50%以上。
[江蘇省]
江蘇省規定,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全省城鎮區域內新建12層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和擴建的賓館、酒店、商住樓等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應統一設計和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南京市:
南京要求從目前尚未申請施工圖設計審查的、新建12層住宅,和新、改、擴建的賓館、酒店、商住樓等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
應統一設計和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12 層以下建筑必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鼓勵12 層以上住宅使用太陽能,如懸掛陽臺的掛壁式集熱器等,進行統一設計安裝。但如建筑已使用了節能技術,如地源、空氣源、生物源等其它可再生能源技術,高于50%節能標準的低能耗節能建筑,且降低能耗綜合效能不低于太陽能熱水系統的,以及因建筑朝向、間距等規劃原因,無法滿足太陽能熱水系統有效日照條件的,經主管部門論證通過后,可不安裝太陽能。
揚州市:
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城鎮區域內新建12 層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擴建的賓館、酒店、商住樓等有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應統一設計和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隨著綠色建筑上升為國家戰略,《江蘇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于2015 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江蘇所有新建建筑必須嚴格按照綠建一星標準進行建設,讓住宅更舒適節能。有專家解讀,太陽能熱水器今后將成為江蘇新建民用建筑的“標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