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00余元買回復合地板,鋪設完畢后才發現地板高度影響了房門正常開關,家住洪山區黃家湖的趙先生在兩個月內,數次找地板商索賠100元改裝費遭拒。在記者的協調下,趙先生昨日要回50元的改裝費。
趙先生介紹,他在洪山區黃家湖某高校附近買了一套住房,今年4月開始裝修房門等。房門裝完后,趙先生花了3000元,在武昌區小東門一家地板店購買了一套復合地板。在購買時,地板商建議地板下應鋪設一層地墊寶(一種泡沫材料),趙先生欣然接受了地板商的建議。
趙先生稱,地板裝修工人是地板商派去的,工人未對地面高度進行測量就直接鋪設,導致地板太高,阻礙房門正常關閉。趙先生找到對方,結果對方稱,是房門沒裝好,要他找賣門的。于是,趙先生向工商部門投訴,但一直沒有回信。
昨日下午,記者與趙先生一起,來到小東門達威明地板專賣店。店老板胡先生稱,按照行規,銷售商裝修地板前,一般都由業主負責提供地面與房門間的高度數據,店家再根據情況,建議是否使用地墊寶以及地墊寶厚度。因趙先生裝修地板時的相關數據均由其本人提供,店家不應對此事負責。隨后,他又稱,“這本是一件小事,但責任不應讓我一人承擔,我只能賠償你50元的房門改裝費。”對此,趙先生表示接受。
